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寻隙在线阅读 - 17.信号

17.信号

    ??如果要给程幸的人生归整提取出一个关键词,大概一定是“施舍”,不是“悲惨”或“孤单”,这类极显白的贬义词不是她爱用的。

    ??她自出生起就一直在接受旁人的捐赠,国家政策扶持福利院运营,个人逢年过节定向地送来吃穿之物,可程幸从不习惯接受施舍。

    ??享受到切实的福利后还宣称是被迫就太刻意,但她的确无心向人索取,只是被人了解个人信息以后就总是会收到所谓善意。

    ??仁爱慈善,人爱慈善。

    ??高中毕业后她和当时的领养家庭结束了关系,她以极熟练的姿态回到福利院,在乡镇超市找了个收银员的兼职赚钱。

    ??高考出分后媒体嗅到了她的故事,洋洋洒洒为连状元都算不上的她写了一篇报道,配文是她趁着兼职午休半小时随口答的几句家庭状况和学习经验,不过内容从不重要,小标题上“孤儿”两个字比任何状元笔记都夺人眼球。

    ??世人最爱看生活在深沟里的人跌撞上爬的故事,一边装模作样投几枚硬币,一边感慨自己的人生还算幸运,因此她的事迹像腐烂的苹果为她招致蝇虫般纷至沓来的话筒。

    ??福利院在孩童成年后便不再尽义务,彼时她还在为学费和生活费发愁,兼职工资只够填上一个漏洞,选择院校专业时学费是她的优先甚至于唯一考虑。

    ??她为志愿为难之际,临城财经大学慷慨地通过媒体表示可以给她学费全免的待遇请她报考本校,于是程幸拿着能上临城大学的分数上了临城财经,专业也不过王牌的那几个里随便挑出一个。

    ??她并不介意所谓浪费分数或者平白耗费社会资源之类的评价,旁人的言论对她而言实在是太习以为常的生长痛,痛觉几乎融进了骨骼本身,发作时麻木不仁。

    ??程幸大一确诊抑郁症,至今和病魔斗争了四年,她决定投降。

    ??究其原因不过是附生精神恶性肿瘤的生活太过辛苦,以至于她的呼吸都浸没在酸苦却无利于病的药汁中,在作为糖屑中和痛苦的咪咪离开以后,程幸愈觉举步维艰。

    ??她其实和咪咪没有深厚的感情,从“咪咪”这个毫不用心的名字就能看出来,她们认识了半年不到,其间相处不算融洽。

    ??程幸手背至今留有咪咪抓挠出的疤痕,极细的一道,受伤时她一面庆幸给咪咪打过狂犬疫苗,一面想咪咪和她一样,都是喂不熟的。

    ??咪咪得的是急性胰腺炎,送去就医时症状已经很严重,程幸没有精力昼夜看护,下班后马不停蹄地赶去诊所见它已经是她的全部力所能及。

    ??那是她第一次见证一个生命的迅速消亡,原本有些肥胖的叁花猫被病痛折磨得形销骨立,弓起背时几能见骨,从前喂养得光亮的皮毛也潦草地铺陈起。

    ??从前她倒着梳它的毛它会恨恨地露出尖爪,到后来无论她怎么用它喜欢的方式抚摸它,它都只能艰难地眯着眼睛,口留出一个小缝断续呼吸。

    ??程幸已经太久没有经历过生活中稀松如氧气的事物蓦然抽离的情况,所以咪咪的死对她来说无异于平地惊雷,心电图的直线跳跃拉长到刺穿她的心脏,泄露她的部分灵魂蒸汽般沸腾蒸发。

    ??程幸透过咪咪望尽了自己的一生,将咪咪的骨灰葬在宠物公墓后,她把自己关在家里数天,没有再如头两天一样大哭,她熄灭所有的灯,缩在黑暗里沉默,偶尔抽泣两声。

    ??假期的最后一天,她像决定点哪一家外卖一样决定了——在夏至前死去。

    ??一向拖延的她给自己定了一个死线,真正意义上的死线。

    ??她还记得去年刚租下这套房子时,告诉自己果然夏天会发生美好的事情,尽管夏天辜负过她很多次,但她终究是只记得好的部分。

    ??房东老太太性格温和,会让她想起初中时的领养家庭的外婆,只是在那位外婆去世后她也跟着被退货,如同一个试用期内的商品,物尽其用则舍,再正常不过。

    ??无论如何是不能给房东太太添麻烦的,哪怕不死在室内,说不定也会给这座房子烙下凶宅的标签。

    ??程幸将一个个居民区、旅游景点排除在自杀地点以外,随之附赠的割腕、上吊等方式也跟着被吊销录用资格。

    ??在她的自杀方案尚且悬而未决的时候,路江寻开始追讨程幸,像是徒手掰开将阖的电梯门,胸有成竹地预判她会放他。

    ??程幸对路江寻的情感很复杂,绝不能算是喜欢,她只是偶尔会对他感到愧疚,看见他真诚的表情她有时会很难过。

    ??非要说原因的话,大概是她不该拿他当泄欲工具,作为他的可以上床的朋友,在他找到下一任之前,她就先行用最极端的死亡道别了,几天前和自己同床共枕的人突然变成了骨灰盒,这种事情未免太耸人听闻。

    ??但是这种愧疚在见到路江寻一个人吃饭以后发酵成了其他情绪。

    ??她清楚路江寻对她绝对不是施舍,他认真钻研菜品的模样分明是希望能把最好的而不是无足轻重的东西奉献给她,这丝毫不符合施舍的定义。

    ??可哪怕听说过爱情,她也对爱情毫无了解。

    ??于是这段关系顺着大地震后的地表裂缝溜出,颤巍巍浮在空气中,生杀予夺之权在她。

    ??走到前两天经过的餐厅前时,程幸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只是抬头看路江寻。

    ??他的侧脸轮廓棱角分明,目光清澄,唇线微勾,旁人的侧视只是无足轻重的装饰,如此霁月光风的一个人。

    ??这样的人怎么会喜欢自己。真是怪事。

    ??程幸面上不显疑惑,依旧按着往常的流程,眼观鼻鼻观心地对着面前的苦荞茶发呆,手指在钝滑的玻璃折角上勾画。

    ??这是她第一次和路江寻提出性爱以外的需求,路江寻显得格外上心,明明先前踩过点,点单时他却来回翻了数遍菜单才拿定主意,抬手招来侍应生。

    ??程幸出门前化了妆,只为提振她不算好的气色,此时嘴唇上浮着口红的可可味,虽则极淡,却使她产生一种脱离俗常的拘束感。

    ??她轻抿一口掺着麦芽甜意的茶,杯口落下唇印,口红本就是引人从唇上吃进腹中的危险物品,程幸扯了纸巾慢条斯理地擦净嘴唇,再揩去杯壁口红,纸巾上的红色污渍是很新鲜的朱砂色,情不自禁联想到一些不太积极的意象,程幸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发病后至今她都陷在低迷的情绪里,她的状态其实不适合见人,但她还是执意来见路江寻,只为说清一些必要的话。

    ??路江寻献宝一样朝她指了指她面前的虾饺,“这个我上次吃到觉得很好吃。”

    ??“嗯。”程幸举起筷子夹了一个,学着美食主播的样子,眯着眼睛嚼碎咽进肚子里,“很好吃。”

    ??路江寻听后立刻露出她意料之中的表情,抿着唇像在克制内心的喜悦。感谢人类进化,不然她一定会被他的尾巴晃得神志不清。

    ??路江寻紧接着又积极地给她盛了一碗鸡汤,那香味闻起来都通体舒泰。

    ??程幸深呼吸一下,手握着调羹,摆弄暖色的汤汁,故作无意地问出口:“为什么你总是请我吃饭呢?”

    ??路江寻将蘸过酱的肠粉放进碗里,“因为你太瘦了。”

    ??程幸点头,“我吃胖一点的话,上床抱着会比较舒服吗?”

    ??路江寻被她意想不到的延伸吓得咳了一声,“不是的,你现在这样就很好。”话毕他又发觉自己无论如何不该对女生的身材评头论足。

    ??“嗯...其实是我很喜欢看你吃饭。”路江寻眼神难得闪躲,耳尖晕开一抹红,神情举止将他的心理活动一览无余地暴露。

    ??换作从前,程幸必定要为自己的非观赏性在心底抗争一番,可此时她却知道这是路江寻爱屋及乌的托辞,她看着路江寻心不在焉的咀嚼动作,也没有逼他承认的心情。

    ??“这样啊,所以你一有时间就要和我吃饭吗?”她耐心地用瓷勺捞出突兀的几粒枸杞,撇在骨碟上,声音也尽力做出同等不经意的姿态。

    ??“你愿意的话。”路江寻谨慎地观察她的表情,语气掺了半碗小心翼翼。

    ??她轻易把路江寻引进陷阱里,冷眼旁观他甚至没有被光明正大的黑洞洞吓跑,义无反顾地往深坑跳下。

    ??他忘记了自己编造的初衷,忘记虚构的原因本来是与他人的饭局,忘记他应当在程幸面前尽力遮掩住爱意,像溃烂的伤口一般,他的真心是应当掩盖的不好的东西。

    ??他还是像最初那样,渴望抓紧面前虚幻却闪光的蛛丝马迹,渴望留在她身边。

    ??程幸摸了摸碗壁,温度刚好,她用手固定住瓷调羹,捧起碗饮汤,鲜浓的鸡汤顺着食道滑进胃里,熨得身心皆宜。

    ??一直到买单,程幸都没有给出回答。

    ??总不能真的说“我愿意”,那太奇怪了。

    ??“路江寻。”程幸在下车前,坐在副驾驶喊了一声。

    ??“嗯?”路江寻回头看她。

    ??程幸斜睨着方向盘上昂贵的车标,恍惚意识到自己身上远超于价值意义的傲慢,转而望进他的眼睛,“下一次,你可以以你自己的名义约我出门,我不会拒绝你的。”

    ??路江寻先是睁大双眼,在消化她的话,来回重播数遍后,他终于成功引申出她的话的用意——他们的见面不必只用饭局作理由,他只要邀请,她就愿意答应。

    ??他急切地点头,“好。”

    ??“那...那...”路江寻拧眉,有些苦恼地持续着信号不被切断,仿佛要立刻规划出明天的行程。

    ??程幸又觉得有点晃眼,于是她快速别开视线,急功近利的路江寻从她视野里滑了出去。

    ??她挑了挑眉,这副轻松模样也不知是做给谁看,“那再见。”

    ??程幸推开车门,傍晚的空气很丰富,气味是车尾气,声音是响亮广场舞音乐配孩童玩闹声,视觉上夕阳过早地陷落进灌木丛,天边只剩鲜浓的落日余晖,充实地填进五感。

    ??程幸却第一次被这称得上浑浊的空气涤荡心肺,好像抓紧了活着的感觉。

    ??她察觉到自己的心情不再是“算了”那么简单,或许可以是“就当是为了他,算了”。

    ??人之将死,言行都会善一些。她好像懂了。

    ??---

    ??中间一句话源自木心说“要不是听说过爱情,多少人会知道爱情。”

    ??这篇文大概可以概括为“一个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巴拉的女人遇见一个男人”的故事,男主存在感其实很低吧,我也很清楚这篇文从构思起就有大问题,但是我真的改不了